释义 |
法律主观: 主要是看你从事什么职业,从事公共场所卫生服务人员:如饭店服务员等应该通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合格后发放 健康证 明,有效期一年;如果从事矿山开采、放射性接触工作等特殊职业的人员须到有资质的职业卫生体检部门建立健康档案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明;如果从事幼儿教育人员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所办理健康证明。 《 食品安全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 法规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法律客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