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区别是:批而未供土地指已经经过土地出让程序,并获得土地使用权,但由于各种原因(如地价过高、市场需求不足等)没有进行开发利用。闲置土地指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长期未进行开发或利用或者开发利用不符合土地使用规划、土地用途、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