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需要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有两种主要情形。 (一)人民法院应当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3种情况: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二)人民法院可以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5种情况: 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3、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4、非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为少数民族时,被告人不懂普通语又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5、年老体弱又反应迟钝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辩护律师怎么收费 辩护律师收费受以下因素影响:司法局关于收费的规定;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当地的经济状况;案件的复杂程度;刑事案件,律师还考虑面临的风险;律师个人的业务水平。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二、被告人拒不接受指定辩护可以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