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成员构成人数是多少?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的规定以及董事会的职责。根据《公司法》第44、50、108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会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 法律分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法律分别作出了规定。 《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二、董事会的职责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和职责分别有法律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和决策机构,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一系列职权,如负责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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