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一天最多工作八小时。一般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最多为八小时,如果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如果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每日不得延长超过三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