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但一般指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当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需协商变更合同,直至达成一致意见。若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法律对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作具体规定。 一般而言,这里的“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 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也没有存续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合同变更规定:当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如何处理 当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合同变更规定,双方应积极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处理。首先,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发生的重大变化,并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协商。其次,可以考虑修改合同条款以适应新的情况,或者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并根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进行争议解决。重要的是,双方应保持诚信和合作精神,尽力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和双方的权益。 结语 以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和双方权益为目标,当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并采取适当措施。通过及时通知、详细沟通和修改合同条款等方式,努力达成一致意见。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并依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争议。诚信和合作精神至关重要,为维护公平、合理解决方案,保障双方权益,确保合同关系稳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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