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住小区一楼关于院子搭建玻璃雨棚是不是属于违建,现在二楼投诉城管强拆,我该怎么维权? |
释义 | 违章建筑拆除需按法定程序,违法强拆可提起诉讼维权。乡村未按规定建设可责令停止建设,逾期可拆除。已建成的违章建筑要先立案查处,进行调查、听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方可强制拆除。 法律分析 对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也是有法定程序的,如果没有按照程序就进行强拆是属于违法的,可以提起诉讼维权。对于在建违章建筑拆除程序,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而已经建成的违章建筑的拆除则要复杂的多。首先,执法部门发现、接到投诉和举报后,应当立案查处。其次,应当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主动出示证件,作出调查笔录。再次,要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需要组织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最后,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之后才可以强制拆除。 拓展延伸 小区玻璃雨棚争议:属于违建还是合法建筑?如何维权? 小区玻璃雨棚的合法性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玻璃雨棚的建设符合小区规划和设计要求,并且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许可,那么它可以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然而,如果玻璃雨棚的建设违反了规划要求,没有经过审批或许可,那么它可能被视为违建。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玻璃雨棚是合法建筑,但被二楼居民投诉并面临城管强拆,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建设许可证、规划设计文件等,以证明玻璃雨棚的合法性。然后,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公司沟通,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协助。如果这些努力无果,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和维权手段。在维权过程中,遵守法律程序,保持合法合理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记住,法律是最有力的武器,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违章建筑的拆除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非法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可通过诉讼维权。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违章建筑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可拆除。已建成的违章建筑拆除程序更为复杂,包括立案查处、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等步骤。对于小区玻璃雨棚的合法性,要符合规划要求并经审批许可。如遭到投诉和强拆,可收集证据,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公司沟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维权途径。遵守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十六条 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计划用地和规划建设的堤防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区核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该规划保留区范围内的土地涉及其他项目用地的,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规划保留区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应当公告。 前款规划保留区内不得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工矿工程设施;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矿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前款规划保留区内的土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防洪规划确定的扩大或者开辟的人工排洪道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区核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水利、土地、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编制全国防沙治沙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指定的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防沙治沙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防沙治沙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防沙治沙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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