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社保缴费基数 |
释义 | 绍兴社保缴费基数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 (1)单位缴纳比例20%; (2)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 (1)单位缴纳比例9%+1%; (2)个人缴纳比例2%+3; 3、失业保险 (1)单位缴纳比例1%; (2)个人缴纳比例0.2%(备注:农业户口不缴纳); 4、生育保险 (1)单位缴纳比例0.8%; (2)个人不缴费; 5、工伤保险 (1)单位缴纳比例0.8%; (2)个人不缴费; 6、公积金 (1)单位缴纳比例12%; (2)个人缴纳比例12%。 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有关法规,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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