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不接受强制和解协议下达还可以撤案吗 |
释义 | 双方达成和解后的案件派出所是否撤案,也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定,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局立案后,经过侦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可以撤销案件。 一、刑事案立案后被害人可以要求撤案吗 刑事案件撤案的特殊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立案后发现弄错嫌疑人、或者经证实嫌疑人确实没有犯罪; 第二种是立案后嫌疑人死亡; 第三种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第四种是犯罪已过追诉期限; 第五种是获得特赦令免除刑罚; 第六种是重婚罪等自诉案件,被害人没有起诉或者撤回起诉。 第三种情况实践中很少见。刑事犯罪也是有追诉期限的,超期将不再追究。“追诉期限”是指: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的,经过了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民事案件立案后,原告有权在判决下达之前申请撤诉,除了涉及国家或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之外,法院均会允许。 二、刑事案件怎样申请撤案 相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侦查的案件,由于存在法定的情形依法予以撤销的,可以终止诉讼。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以及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等情形的案件以及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等情形的案件,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撤销该刑事案件。 三、报案后想私了怎么撤案 对公安机关立案后撤案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如没有犯罪事实的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 对于进入司法公诉程序的刑事案件,不能由受害人或控告人提请撤诉。对于民事责任部分,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谅解的,可作为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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