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结婚后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应均分,但可另有约定。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为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平分。如果双方对夫妻财产有特别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 二、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不包括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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