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是谁?
释义
    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的股东,而侵害公司利益的董、监、高或他人应为被告,公司对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应为第三人。股东需满足《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法定条件才能成为适格原告。其他股东可在法庭辩论结束前以相同诉求申请加入诉讼,被列为共同原告。法院不得强行要求其他未提起诉讼的股东加入诉讼。
    法律分析
    股东代表诉讼中,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原告,侵害公司利益的董、监、高或他人应列为被告,而公司对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应被列为第三人。
    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股东应当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为适格原告,即应满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要求。若股东在起诉时已经丧失股东资格,则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其他股东在法庭辩论结束前,以相同的诉求申请加入诉讼的,应当将其列为共同原告。但法院不应依职权将其他未提起诉讼的股东追加为共同原告,因为这样无异于强行要求其他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二十四条规定:“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其他股东,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拓展延伸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身份确认:法律责任的界定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是指作为股东代表行使诉讼权利的个人或组织,他们主张某种权益受到侵害,寻求法律保护和补偿;而被告则是指被原告指控侵犯股东权益的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确认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身份对于界定法律责任至关重要。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代表的股东权益受到了损害,而被告则有权进行辩护并提供相关证据来反驳原告的指控。法庭将根据双方的主张、证据和适用的法律规定,最终作出对原告和被告的责任界定。这种界定有助于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公正保护,并维护公司治理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结语
    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是股东,被告是侵害公司利益的相关方,公司则作为第三人与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根据《公司法》第151条,股东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成为适格原告。其他股东可在辩论结束前申请加入诉讼并列为共同原告。法庭将根据双方主张、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原告和被告的责任进行界定,以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公正保护,维护公司治理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6: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