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2.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3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4.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的解释第五十五条 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就 起诉状 内容和材料是否完备以及是否符合行政诉讼 法规 定的起诉条件进行审查。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