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企业破产影响购房者,该怎么办? |
释义 | 房地产企业破产,购房者应根据房屋建成与否分情况处理。对于已建成的房屋,购房者有可能获得房屋。对于未建成的房屋,按揭贷款购房者需继续向银行还款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对于分期付款购房者,已付清全部价款者可要求转移房屋所有权,未付清者需由破产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或接受价款转移所有权。房企破产的前兆包括工程进度缓慢、交付时间无限期延迟、定位偏差滞销、拖欠款项维权频发等。购房者应警惕这些迹象,以免受到损失。 法律分析 房地产企业“破产”,购房者该怎么办? 有时候投资者若不幸遇到了房企破产,这时候该怎么办?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房企破产有前兆 一般来讲,房企破产都会有以下这几个征兆: 一、工程进度极慢的楼盘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前肯定会到建筑工地上看工程进度,这时候就要注意了,如果发现工地上施工进度极慢,甚至出现停工状况的话,就要当心了,这很可能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这样的楼盘很可能会烂尾。 二、交付时间无限期延迟的楼盘 到了楼盘交付时间迟迟不交房,并却总是以近期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迟交房为借口,这样的楼盘很有可能是因为资金不足,无法完成交付手续,或是因为楼盘有质量问题,而无法通过验收。 三、小型房企定位偏差而滞销的楼盘 有的楼盘区位较偏,却定位于高端产品,主力户型面积大,总价也过高,并且还处于滞销状态,资金回笼慢,小型房企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 四、拖欠款项而维权频现的楼盘 还有一部分小型房企,经常发生拖欠款项导致维权现场频发,这样的楼盘购房者也要当心,因为很可能是房企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进而导致破产清算。 结语 购房者面临房地产企业破产时,需要根据房屋是否已建成来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对于已建成的房屋,购房者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但对于未建成的房屋,情况则会更加复杂。在期房按揭中,购房人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对于分期付款购房的情况,购房人已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屋可以要求转移所有权,而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屋则需要破产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或接受价款并转移所有权。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留意房企破产的前兆,如工程进度缓慢、交付时间延迟、定位偏差滞销、拖欠款项等情况,以保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五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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