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视器视力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体表损伤及其他损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