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诉法解除冻结的法律条款 |
释义 | 解除冻结财产的法律条款: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刑诉法中应当解除冻结的两种情形: 1、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2、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综上所述,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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