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都会安排死刑犯与其家人进行最后的告别,满足犯人生前最后一顿想吃什么的愿望,安排表现较好的犯人陪同防止死刑犯做出极端的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