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中哪些情况下可以不予赔偿? |
释义 | 国家赔偿中,有下列情形的,国家不予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行政相对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或者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等。 一、在公安局非办案区死亡有国家赔偿吗 在公安局非办案区死亡是否有国家赔偿,要看公民在公安局非办案区死亡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由于公安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是要进行国家赔偿的,如果是公安局工作人员自己个人的行为或者是公民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不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 二、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国家赔偿申请期限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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