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更换名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孩子改名需要什么材料 1、写更名申请; 2、学校或街道开具相关证明;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一、孩子改名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4、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 5、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 二、孩子改名需要什么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比如重名等;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三、孩子改名理由 1、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6、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况的。 四、哪些情形不得改名 1、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6、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8、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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