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符合交房条件如何维权 |
释义 |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条件可以拒绝收房,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逾期交房时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因不符合规划逾期交房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开发商违反了法定的和约定的交房条件规定而构成逾期交房违约行为时,购房人可当然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为止。 2、因逾期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可依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纠纷解释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按照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赔偿。 3、当开发商逾期时,经(购房人)催告后起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未经催告,在一年内购房者仍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的期房烂尾了怎么维权 买的期房烂尾了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的要求。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购房者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关于房屋纠纷与合同 1、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出售的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导致合同被解除的相关法律责任。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并且要求返还定金的应予支持。2、开发商以欺诈方式交房但未造成购房者实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开发商采取欺诈的方式来交付房屋的,是侵犯了购房人的知情选择权,开发商应该依法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违约责任。3、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买受人先要付清所有的合同价款,出卖人才能履行交房义务的,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不构成违约。买受人以不安抗辩权进行抗辩,应当符合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和履行规范,否则,不安抗辩权不能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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