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如何维权?开发商拒绝办房产证,维权之路在哪里?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一年,买受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因此,您可以申请退房,并请求法院判决房产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分析 您可以申请退房,并请求赔偿相应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此,你可以申请退房,同时请求法院判决房产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拓展延伸 购房者遭遇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当购房者遭遇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购房者应与开发商沟通并要求解决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开发商不予配合,购房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提交相关证据并寻求帮助。同时,购房者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并根据法律规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如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损失。购房者还可以寻求媒体曝光,通过舆论压力迫使开发商解决问题。总之,购房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采取合适的措施解决问题。 结语 您可以申请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规定,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且超过一年的期限,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因此,您可以申请退房,并请求法院判决房产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您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如与开发商沟通、投诉相关部门、咨询律师等。购房者应积极采取合适的措施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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