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员不能做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1.不准组织或参加违反政治纪律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2.不准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改革开放的言论; 3.不准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 4.禁止组织或参加危害党和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及活动; 5.不准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 6.严禁组织和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者分裂党的活动; 7.禁止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非法情报活动; 8.严禁投敌叛变或向敌人自首; 9.不准申请政治避难、叛逃和在国(境)外发表反动言论; 10.不准策划组织参加破坏民族关系的活动; 11.不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2.不准编造和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13.不准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的尊严、利益; 14.禁止偷越国(边)境等。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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