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帮父母养二胎属于违法行为吗? |
释义 | 子女不帮父母养二胎不一定违法。如果父母健在,或者没有丧失抚养能力,那么二胎由父母抚养,子女可以不抚养;一旦出现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时,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姐对未成年弟、妹就有扶养的义务。如果兄、姐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就会构成遗弃罪,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扶养关系有可能改变吗 有可能改变扶养关系。扶养人的变更可以发生在两种情况下: 1、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父母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兄弟姐妹应当依法支持未成年兄弟姐妹; 2、成立扶养的条件发生了变化,父母死亡时,兄弟姐妹没有成年,兄弟姐妹应由有条件的祖父母抚养,待兄弟姐妹成年后,祖父母失去了赡养能力,所以对未成年兄弟姐妹的赡养义务由祖父母改为兄弟姐妹。 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二、兄弟之间的抚养义务没有了可以吗 只有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三、法律上是否有赡养兄长的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对于兄弟姐妹间是否有扶养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即弟、妹对于兄、姐的扶养义务不是绝对的,而是附有条件的。弟、妹对于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弟、妹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弟、妹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兄、姐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3)有负担能力的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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