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后能否签署劳动合同? |
释义 | 女职工在结婚、怀孕或哺乳期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她们的工资、辞退她们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结婚后怀孕还是未婚先孕,女职工都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如果规定未婚先孕可以无理由辞退女职工,这种规定是违反法律的,公司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金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法律分析 不能。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的用人单位都不能因为公司的女职工结婚、怀孕、哺乳期减少女职工应得的工资、辞退女职工或者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中提到的怀孕并没有说是结婚后怀孕还是未婚先孕,可以说,未婚先孕的女职工也是在法律特殊保护范围内的。女职工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可能会制定一些规章制度,而在规章制度中,公司可能会规定女职工如果未婚先孕,公司可以无理由辞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这种规章制度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辞退女职工,公司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因为违反法律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合法行为的依据,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因为女职工结婚、怀孕、哺乳期而减少工资、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结婚后怀孕还是未婚先孕,女职工都在法律特殊保护范围内。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若违反法律规定,公司以此为由辞退女职工也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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