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大病医疗保险是指为了保障参保人在罹患大病时能够得到医疗救治,减轻其经济负担,由社会保险基金提供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大病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医疗、卫生等情况制定,因此各地保障范围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大病保险制度实行医疗费用全额预付和报销相结合的方式,防止因大病治疗造成参保人员经济上的重负。” 2.《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规定:“大病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按医保支付标准实行报销,超过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由个人自付。” 3.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大病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如北京市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恶性肿瘤、肺结核、脑卒中等。 因此,大病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参保人应了解本地区大病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以便在需要时及时申请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