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有多少年 |
释义 | 一定要注意不同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不同,然后还要注意一个使用年限的起算日期,使用年限的起算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按下列不同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即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建工厂的地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则为50年。 一、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费用 现在国家相关部门还没有对土地使用年限满之后该怎么续期以及该怎么缴费现在还没有一个明文规定 出让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对出让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做了规定: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39条、第40条、第41条又规定了出让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时终止,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国家无偿取得,需要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医院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医院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超过使用年限后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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