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产品有什么 |
释义 | 保险产品如下: 1、财产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2、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3、信用保险: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信用放款或信用售货,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或不能清偿债务时,所受到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方式; 4、灾保险:承保陆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基本上处于静止状态下的财产,比如机器、建筑物、各种原材料或产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灾引起的损失; 5、货物运输保险:除了海上运输以外的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内陆、江河、沿海以及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所发生的损失; 6、工程保险:承保各种工程期间一切意外损失和第三者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7、公众责任保险承:承保被保险人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8、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根据法律或者雇佣合同对雇员的人身伤亡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9、产品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制造或销售产品的缺陷导致消费者或使用人等遭受人身伤亡或者其他损失引起的赔偿责任; 10、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医生、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自由职业者因工作中的过失而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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