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时长一般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确认的,且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