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产权转让须向以下单位或部门进行通知: 1. 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不动产交易中,甲方与乙方应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向登记部门进行通知。 2. 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如产权转让涉及到跨境交易,甲方在执行交易时应该将相关信息向上述部门进行报告备案。 3. 公司登记部门:如产权转让涉及到公司的股权,甲方应将交易信息报告给公司登记部门进行备案处理。 法律依据: 1.《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权利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应当在权利凭证发生变化的情形下,在权利凭证的有效期内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2.《出口货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出口货物的所有人应当在出口货物前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无误后方准予出口。” 3.《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设立、变更和解散,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