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该文章主要内容是列举了申请房屋登记所需的材料清单,包括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法律文书、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适用于整宗划拨用地或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情况)。 法律分析 需要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拓展延伸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文件:1.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款支付凭证;5.房屋评估报告;6.房屋土地使用证或土地证;7.房屋测绘报告;8.不动产权属证明;9.缴纳登记费用的收据;10.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在办理过程中,需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上述文件。经过审核和审批,完成所有手续后,即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准备多项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法律文书等。同时,还需提供房产平面图、契税凭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文件。经过审核和审批,办理完成后即可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具体办理时间因地区和情况而异,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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