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 户籍所在地 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 继承公证书 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 房屋继承人 。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 房产证过户 手续。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其中包括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