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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己和人事经理续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释义
    1、若人事经理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其合法性正是因为人事经理身份等于代表用人单位的职务身份与劳动者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其行使的权利在其职权范围之内,所以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形式上是合法的。人事经理也是劳动者,他是否采取了欺诈手段是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
    2、《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公章并加盖到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不知情的,这时作为劳动者的身份就产生欺诈的行为,从而使这份合同不能代表公司的真实意思,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此份续签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自动续签有效吗
    1、如果合同约定了自动顺延,那么有效。
    2、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但继续工作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续签的情形,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可以自动续签的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续订合同属于订立劳动合同中的一种形式,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向解除劳动关系时,在未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变更的情况下,视为双方按照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自己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就自动续签吗?
    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续签,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权利义务,可以由原劳动合同予以规范,但并不意味着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到期后,因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续签的,应当自劳动合同到期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违约金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违约金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期满后,员工是希望可以继续与单位续签合同,以便继续在单位工作,但有时候会遇到会被单位拒绝续签的情况,因此员工个人此时往往会觉得很无奈。
    但是遇到这种情况时只能尽量去争取自己的权益,领取合理的补偿金。
    相关内容:违约企业损失解除合同公司可否要求赔偿
    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合同相对方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
    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有约定的,从约定;
    没有约定的,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
    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
    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对方违约了,是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的,一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都会规定违约金,所以这里的违约金是可以按照合同的要求赔偿的。
    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违约金,那么是可以起诉的。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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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