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为实践性合同 |
释义 |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支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实践性合同以实物的交付为标志,包括:1.定金合同;2.借用合同;3.代物清偿协议;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5.保管合同。 法律分析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支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实践性合同的生效标志是实物的交付。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定金合同;2. 借用合同;3. 代物清偿协议;4.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5. 保管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刘成群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