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的补贴如下: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 3、一次性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6、临时生活补贴。 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申领条件如下 1.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 2.属本市低收入居民; 3.本市“零就业”家庭成员; 4.本市残疾人家庭成员; 注意:这些补贴领取也是有申请期限的。 就业补贴:社保缴费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申领; 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临时生活补贴: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哪类补贴?但提醒这些应届毕业生补贴并不是所有省市都有提供,每个省市对于应届毕业生扶持的政策内容都会不一样。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问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属职创业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业提供便利。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