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如果在调査、取证过程中发现,个别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在网上违规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信息,这种情况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发现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 2、可以拨打各地的公租房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如果发现有人转租公租房的,可以拨打当地的公租房违规行为举电话。因为市房管局将加大公租房违规行为的査处力度,遏制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发生。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租房的管理进行监督。让公租房转租的行为不再出现。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2、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