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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金怎么核算?
释义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金提存的手续:
    1、债务人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股权转让金进行提存;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一、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难以履行的,债务人可以提取标的物: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合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价款。
    二、如何理解提存是如何实现的?
    提存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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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15: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