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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可以按照注册资金来算吗?
释义
    股权转让,不一定要按照注册资金来算。如果股权转让是公司刚成立时,则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协商按注册资金来算;如果公司已经成立,股权的价值上升了的,则当事人可以通过评估机构的评估来计算其价值。
    一、股票转让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让,主要是指公司的股东依照法律规定,将自己所持的股东权益有偿的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东之间是可以相互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的股权。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但必须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股东应该就其股权转让的事情,要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公司其他股东,并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的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当日起,如果30天类没有给与答复的,则视为同意股权转让。如果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股权转让的,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愿意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股权转让。
    二、股东中途退股应该如何清算?
    股东中途退股应该按以下方式进行清算:
    1、如果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股的,转让价格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2、如果股东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股的,清算价格可由评估机构合理合法地确定。
    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股权转让;股东通过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可以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股权转让退股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根据当前持有的股权价值确定。二、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此时,公司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资产-结束清算。清算后,可以办理公司解散和工商、税务注销业务。
    三、退股 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公司成立后,严格来说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股东可以将自己拥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当然在一些法定情况下,还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手上的股权。只要实际能够将自己手里的股权全部转让出去,那么也可以视为股东退股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既没有答复,也不购买的,或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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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4 20: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