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房必须要给业主发入住通知书的。合同上的交接一条上就有规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还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其中就有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处理方式:交房日期顺延,但买受人在收到书面通知规定的交房时间30内仍不办理交接手续的,每逾期一天,买受人应支付一定金额(开发商在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制定)的看房费。这时书面入住通知就起了法律效力,是通知到客户交房日期的一个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