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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能否以未委托物业管理的事项为由而拒交增收的物业服务费?
释义
    律师分析:
    业主不能以未委托物业管理的事项为由而拒交增收的服务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实际上已经履行服务,业主也已接受,也理应承担增收的物业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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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5: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