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的按揭贷款即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一般是按照下列步骤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1、需要与房产开发商签购房合同。 这里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五证”。 2、支付首付款的时候,需要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要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房产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办理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的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如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的相关申请。 贷款行的信贷人员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要到房产所在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6、在银行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发放贷款。 通过审核并且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如约还款。 贷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