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区政府有权强制拆除吗? |
释义 | 在我国,区、县级政府是不能直接强制拆迁,需带顷要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区、县级政府才能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行行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档纤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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