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费投诉核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和被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3、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消保委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明确、具体的维权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投诉人不能提供明确的被诉方的,消保委可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对前款规定的投诉要件缺乏的和情况不明的投诉,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