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夫妻股份如何处理和分割拍卖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应折价支付给另一方,股权仍归原持股人所有;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需进行审计和评估;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需协议或法院判决;夫妻持股有限公司可均分股份或补偿不愿持股方;不愿经营可拍卖或清算资产并注销公司;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属原则。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拍卖分割 1、即把持股夫妻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 2、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怎么分配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 4、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5、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妻股份分割,应考虑折价支付、审计评估等公平原则。对于夫妻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可通过均分股份、补偿、公司变更或拍卖清算等方式进行分配。此外,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包括个人财产、财产权利、孳息和形态转化的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法律规定保护婚前财产权益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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