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 夫妻共同财产 ,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 夫妻债务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债务 , 债权人 以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