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一定要夫妻共同签字吗? |
释义 | 能。以夫妻名义买房,一方签字确认,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买房行为,未签字一方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购买行为。 一、二套房的认定有哪些情形 二套房的具体认定情形有: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未结清再次贷款买房认定为二套房;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再次贷款的认定为二套房;夫妻双方,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贷款未还清的认定为二套房。 二、婚后写两个人的名字有没有区别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和写两个人名字要分具体情况而定: 1、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那么没有本质区别,都属于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个人债务能否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债务能否强制执行债务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首先,如果判决认定为个人债务,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便只能执行该个人名下的财产。如果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权利表征却为个人财产的,比如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只登记在债务人一人名下的,法院仍有权强制执行。该过程侵犯了夫妻非债务人一方利益的,可以通过对执行程序提出异议进行权利救济。 其次,在有些情况下,即使是个人负债也有可能或者说应该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一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自然双方名下财产都会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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