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是中国杭州市下辖的一家国家机关,成立于2012年。该局的职能主要包括财产查控、拍卖处置、行政强制执行等。执行局依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保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拍卖处置,以实现被执行人的债务清偿。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同时,执行局还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所得、存款、工资等财产进行限制性措施,保障执行的有效性。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执行局对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措施,以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未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