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是有规定的来进行课后服务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随意收费,也就是不允许学校想收多少,或者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开展中小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是否参加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第四条 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地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可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