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期间笔录可作为证据吗? |
释义 | 侦查期间的笔录是一种可以作为证据的材料,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公安机关应当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材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案件的事实应该结合不同的证据来确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律分析 侦查期间的笔录能做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其中笔录在其中一项。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案件的事实应该结合不同的证据来确定,为了使司法工作合法进行,对于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拓展延伸 侦查期间笔录的法律效力及使用限制 侦查期间笔录作为一种证据形式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同时也受到一定的使用限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期间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例如,笔录应当由侦查人员进行记录,并在被讯问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此外,侦查期间笔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地记录被讯问人的陈述和意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侦查期间笔录并非是唯一的证据形式,其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其他证据的证明和辩护的影响。因此,在使用侦查期间笔录作为证据时,法院或法官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以及是否存在任何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来评估其证据价值和可信度。 结语 侦查期间的笔录作为一种证据形式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使用受限。笔录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真实准确记录被讯问人的陈述和意见。然而,笔录并非唯一证据形式,其法律效力受其他证据和辩护的影响。法院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和程序违规情况,评估其证据价值和可信度,确保司法工作合法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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