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是: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学生儿童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70%;成年居民按低、中、高档缴费,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65%、70%。参保范围:具有本市户籍或学籍的学生,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有效证件的儿童和城乡失业居民。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