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合伙人跑了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债务合伙人跑了的,债权人以及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跑路的合伙人偿还相应的债务。或者是由其他合伙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跑路的合伙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用失踪人的财产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一、债务人玩失踪应当由谁还钱 债务人玩失踪,债务还是由债务人承担。根据权利相对应原则,债权人只能要求对应的债务人承担债务,而不得要求其他人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后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缺席判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但如果存在连带责任的,可以找连带责任人承担债务。 二、欠款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处理 找不到欠款人,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在债权人起诉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给债务人送达传票。即使债务人缺席,仍然可以进行审判。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三、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该怎么去追偿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使其对合伙企业债务有先行清偿的义务,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债权人可要求合伙企业的任一合伙人予以清偿,该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先行清偿所余债务。由于该债务既包括偿债合伙人自己应承担的份额,也包括企业其他合伙人应承担的份额,所以,当他代为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余额后,他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他们各自的债务份额,弥补他因代偿债务而受到的财产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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