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婚单亲妈妈给孩子改姓的流程如下: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该名字需要的材料: 1、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的资料是父母代理未成年人书写的改名申请;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父母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证明孩子需要更改名字的证据; 2、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的资料是公民本人书写的改名申请;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需要更改名字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